
香港公司秘書的任職資格
香港公司秘書可以是一個自然人或一個法人團體。若為個人,則該人士必須常住于香港;若為法人團體,該法人團體必須在香港有注冊地址或營業地點。香港上市公司對公司秘書的要求較為嚴格。香港上市公司的秘書必須是個人而非法人團體,而且該人必須是英國特許秘書及行政人員公會香港分會會員、律師、大律師或專業會計師,而且在學術及專業資格方面必須得到聯合交易所認可,認為其能力足以履行其職責。
根據香港法例,香港公司秘書一職可由董事兼任,即具有雙重身份。但是,如果香港公司只有一個董事,那么該香港公司董事就不允許兼任香港公司秘書。當一份文件應由香港公司董事和香港公司秘書聯合簽署時,具有香港公司董事和香港公司秘書雙重身份的人士,只能以香港公司秘書的身份簽署。
1、香港公司秘書的委任
香港公司章程細則一般會規定香港公司董事會,可以以認為合適的條件和薪酬委任香港公司秘書。
2、香港公司秘書的權力
香港公司秘書不僅僅是一個雇員。香港公司秘書有權代表公司簽訂一些與香港公司日常行政事務有關的合同,例如聘請雇員的合同。
3、香港公司秘書的責任
香港公司秘書的責任取決于香港公司的安排。一般來說,香港公司秘書應確保香港公司的運作符合香港公司管理條例的要求。香港公司秘書通常有以下幾項責任:
(1) 參加香港公司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編寫會議記錄;
(2) 在香港公司董事會的指示下,簽發通知給有權出席香港公司股東大會和香港公司董事會的所有人士;
(3) 香港公司秘書有需要簽署的文件;
(4) 處理香港公司股權轉讓事宜;
(5) 保存香港公司會議記錄、香港公司股東名冊、香港公司董事和香港公司秘書名冊、抵押名冊等;
(6) 按規定向香港公司注冊處提交有關文件,例如香港公司年度報表(年審和審計文件),更改香港公司董事或股東的通知等。
4、香港公司秘書的辭職
根據香港公司管理條例,除非香港公司章程細則另有規定,或者秘書與香港公司之間另有協議,否則香港公司秘書隨時可以提出辭職,但必須提前通知香港公司董事會。香港公司應該在秘書辭職后十四天內以指定格式的表格通知香港公司注冊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