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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的董事可以代表公司。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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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董事是指由公司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的具有實際權力和權威的管理公司事務的人員,是公司內部治理的主要力量,對內管理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經濟活動。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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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香港公司清盤程序違法,股東董事沒按照公司條例履行清算義務,造成債權人損失,那就會被追究責任。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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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清盤對董事責任規定還是蠻細的嘛。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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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1年8月16日,香港公司注冊處就《公司條例》下的公司登記冊新查冊安排發布最新消息稱:第一階段將于2021年8月23日開始實施。
自2021年8月23日起,公司就其所備存的董事登記冊及公司秘書登記冊上董事的通常住址及董事和公司秘書的完整身份識別號碼,可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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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家香港公司被清盤呈請時,即申請公司清盤或破產,這將對董事產生一系列的影響。以下是可能的影響:
董事可能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在清盤程序中,法院和清盤管理員會仔細審查公司的財務狀況和董事的行為。如果董事被發現違反法律規定或履行職責不當,他們可能會面臨法律追究。一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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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公司成立后未進行工商注冊或者公司營業執照被吊銷,只要公司尚未清算完畢,公司仍具有法人資格,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原告或被告。如果公司成立后未進行工商注冊,且在公司清算過程中需要辦理涉及工商注冊的事務,應當依照規定補辦登記。同樣,如果公司因吊銷營業執照而喪失經營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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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董事在國內有參社保,不需要再參加香港的強積金計劃。
香港的強積金制度和內地的社保雖然在目的上都是為雇員提供退休保障,但在具體政策和執行上存在差異。香港的強積金制度要求雇主為符合條件的員工(通常指18至65歲的全職和兼職員工)開設強積金賬戶并進行定期供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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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對 miracle 解決有疑問,網上找一下,確實如此。
作者:顧敏康的《香港與內地公司法對股東利益保護和對董事之訴的比較研究》中解釋
董事的定義在香港和內地顯得十分混亂,使得兩地的公司法都未對董事作出明確的定義。在香港,不管被稱為總裁、理事,抑或經理,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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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字生效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