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面臨“洗牌”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是經國務院批準,設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賦予承接國際產業轉移、聯接國內國際兩個市場的特殊功能和政策,由海關為主實施封閉監管的特定經濟功能區域。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現有6種模式:保稅區、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園區、跨境工業園區、保稅港區、綜合保稅區。
目前,大多數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面臨著政策功能不統一、產業結構較為單一、生產型服務業缺乏支持等制約因素。
未來,海關總署將對特殊監管區域進行整合優化:一是繼續推進特殊監管區域的“三個整合”,即整合現有區域類型、現有區域政策和管理資源;二是推進特殊監管區域的優化轉型,即優化產業結構、貿易多元、區域功能、管理職能和監管模式。
再過幾天,蘇州工業園區綜合保稅區即將迎來成立6周年的日子。作為我國開放程度最高、政策最優、功能最全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2013年該綜保區貨運量達363萬噸,進出貨值近1000億美元,超過了20多個省份。
包括該綜合保稅區在內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是我國外向型經濟發展的產物,它在承接國際產業轉移、推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擴大對外貿易和促進就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從1990年6月設立第一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上海外高橋保稅區至今,國務院共批準設立了144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期間通過整合優化陸續整合掉30個、退出1個,現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113個,分布在除青海、西藏、甘肅之外的28個省區市。
然而,這113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中,像蘇州工業園區綜合保稅區這樣運行成熟且上規模的并不普遍,大多數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面臨著政策功能不統一、產業結構較為單一、生產型服務業缺乏支持等制約因素。“這些制約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海關特殊監管區的協調與可持續發展,阻礙了其連接兩個市場、統籌兩種資源的樞紐作用。”海關總署新聞發言人張廣志說。
針對上述問題,國務院于2012年出臺了《國務院關于促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科學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了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建設與發展方向和具體要求。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這既體現了黨中央和國務院對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發展的高度重視,也為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帶來新的機遇。”張廣志表示,海關總署已組織相關部委聯合對東、中、西部具有代表性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進行調研,在此基礎上形成的《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改革方案》也即將對外公布。
據悉,海關總署將從兩個方面對特殊監管區域進行整合優化:一是繼續推進特殊監管區域的“3個整合”,即整合現有區域類型、整合現有區域政策、整合管理資源;二是推進特殊監管區域的優化轉型,主要體現在優化產業結構、優化貿易多元、優化區域功能、優化管理職能、優化監管模式等“5個優化”上。
“在具體層面上,我們希望通過進一步簡政放權、完善政策和拓展功能,引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在4個方面取得突破。”張廣志介紹說,首先是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遵循經濟規律和企業運行規則,完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發展相配套的政策功能和管理服務;二是推動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類型、政策、管理整合,提升發展內生動力;三是引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向貿易多元化、功能多樣化、產業鏈高端方向發展;四是以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基礎和優勢,推動自由貿易園(港、區)發展。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設立的初衷,是為了吸引外資、鼓勵出口,其基本定位是‘兩頭在外,大進大出’。現階段,我們著力推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發展在連接兩個市場、統籌兩種資源、促進貿易多元化、引導向產業鏈高端延伸等方面的作用。”張廣志指出,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不是“萬能區”,其在稅收、外匯、監管等方面有著特定的政策要求,不是所有企業均適合入區發展。
記者了解到,為幫助企業更好地選擇適合自身實際的發展方式,海關總署已印發了新版《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入區項目指引》。此外,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還將借鑒上海自貿區的管理經驗,不斷拓展并完善政策功能,加大在管理模式創新、流程優化等方面的改革力度,旨在進一步發揮好新形勢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作用。
目前,大多數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面臨著政策功能不統一、產業結構較為單一、生產型服務業缺乏支持等制約因素。
未來,海關總署將對特殊監管區域進行整合優化:一是繼續推進特殊監管區域的“三個整合”,即整合現有區域類型、現有區域政策和管理資源;二是推進特殊監管區域的優化轉型,即優化產業結構、貿易多元、區域功能、管理職能和監管模式。
再過幾天,蘇州工業園區綜合保稅區即將迎來成立6周年的日子。作為我國開放程度最高、政策最優、功能最全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2013年該綜保區貨運量達363萬噸,進出貨值近1000億美元,超過了20多個省份。
包括該綜合保稅區在內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是我國外向型經濟發展的產物,它在承接國際產業轉移、推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擴大對外貿易和促進就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從1990年6月設立第一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上海外高橋保稅區至今,國務院共批準設立了144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期間通過整合優化陸續整合掉30個、退出1個,現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113個,分布在除青海、西藏、甘肅之外的28個省區市。
然而,這113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中,像蘇州工業園區綜合保稅區這樣運行成熟且上規模的并不普遍,大多數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面臨著政策功能不統一、產業結構較為單一、生產型服務業缺乏支持等制約因素。“這些制約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海關特殊監管區的協調與可持續發展,阻礙了其連接兩個市場、統籌兩種資源的樞紐作用。”海關總署新聞發言人張廣志說。
針對上述問題,國務院于2012年出臺了《國務院關于促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科學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了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建設與發展方向和具體要求。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這既體現了黨中央和國務院對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發展的高度重視,也為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帶來新的機遇。”張廣志表示,海關總署已組織相關部委聯合對東、中、西部具有代表性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進行調研,在此基礎上形成的《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改革方案》也即將對外公布。
據悉,海關總署將從兩個方面對特殊監管區域進行整合優化:一是繼續推進特殊監管區域的“3個整合”,即整合現有區域類型、整合現有區域政策、整合管理資源;二是推進特殊監管區域的優化轉型,主要體現在優化產業結構、優化貿易多元、優化區域功能、優化管理職能、優化監管模式等“5個優化”上。
“在具體層面上,我們希望通過進一步簡政放權、完善政策和拓展功能,引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在4個方面取得突破。”張廣志介紹說,首先是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遵循經濟規律和企業運行規則,完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發展相配套的政策功能和管理服務;二是推動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類型、政策、管理整合,提升發展內生動力;三是引導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向貿易多元化、功能多樣化、產業鏈高端方向發展;四是以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基礎和優勢,推動自由貿易園(港、區)發展。
“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設立的初衷,是為了吸引外資、鼓勵出口,其基本定位是‘兩頭在外,大進大出’。現階段,我們著力推進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發展在連接兩個市場、統籌兩種資源、促進貿易多元化、引導向產業鏈高端延伸等方面的作用。”張廣志指出,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不是“萬能區”,其在稅收、外匯、監管等方面有著特定的政策要求,不是所有企業均適合入區發展。
記者了解到,為幫助企業更好地選擇適合自身實際的發展方式,海關總署已印發了新版《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入區項目指引》。此外,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還將借鑒上海自貿區的管理經驗,不斷拓展并完善政策功能,加大在管理模式創新、流程優化等方面的改革力度,旨在進一步發揮好新形勢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