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在內地的代表處有工商登記過能和雇員簽勞動合同嗎

0
您好。香港公司內地代表處不可以直接跟雇員簽署勞動合同哦。外國企業(包括港澳臺企業)代表處不具備中國內地法律意義上的用人單位主體資格、不可以直接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代表處只能通過勞務派遣的方式用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因此,外國企業代表處不具備中國法律意義上的用人單位主體資格,不能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香港公司代表處的用工方式,《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于管理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暫行規定》第11條進行了明確:“常駐代表機構租用房屋、聘請工作人員,應當委托當地外事服務單位或者中國政府指定的其他單位辦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因此,外國企業代表處不具備中國法律意義上的用人單位主體資格,不能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香港公司代表處的用工方式,《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于管理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暫行規定》第11條進行了明確:“常駐代表機構租用房屋、聘請工作人員,應當委托當地外事服務單位或者中國政府指定的其他單位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