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代扣代繳政策VAT
歐盟代扣代繳政策
新稅改實施后,電商平臺對非歐盟電商在其平臺銷售的貨物具有代扣代繳的義務,電商平臺被視為“賣方”
以下為電商平臺代扣代繳的情況
1.從非歐盟國家銷售貨物價值低于6150.00的商品給歐盟國家的買家(自發貨);
2.非歐盟賣家,貨物從歐盟國家的倉庫發貨給歐盟買家,無論貨物價值多少,都由電商平臺代扣代繳;
電商不平臺代扣代繳的情況
1.歐盟本地公司
2.貨物價值超過150.00由賣家自己申報VAT
新稅改實施后,電商平臺對非歐盟電商在其平臺銷售的貨物具有代扣代繳的義務,電商平臺被視為“賣方”
以下為電商平臺代扣代繳的情況
1.從非歐盟國家銷售貨物價值低于6150.00的商品給歐盟國家的買家(自發貨);
2.非歐盟賣家,貨物從歐盟國家的倉庫發貨給歐盟買家,無論貨物價值多少,都由電商平臺代扣代繳;
電商不平臺代扣代繳的情況
1.歐盟本地公司
2.貨物價值超過150.00由賣家自己申報V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