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馬耳他MFSA牌照需要注意的幾點
根據馬耳他政府于2018年11月1日生效的虛擬金融資產法案(Virtual Financial Assets Act,后簡稱VFAA),經營虛擬金融資產(VFA)業務須持牌。該類牌照由馬耳他金融服務局(Malta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簡稱MFSA)頒發,所有牌照的申請均須通過有資質的VFA Agent進行代理申請。
注冊馬耳他牌照的要求和資料
1、監管局關注的核心問題
1)申請人應提供證明,使監管局確信其擁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及健全的流動性資金管理制度。
2)有足夠的財力保證公司即使破產也不會造成系統性風險。
3)合法的財富來源證明。2、設立初始資本
最低73萬歐元,且在未來運營過程中,也不能低于此金額。
3、申請流程
按照法案規定,牌照申請必須通過虛擬金融資產代理人進行提交,在這里,大致把申請過程分為3個階段:第1階段:準備階段
首先,按照法案要求,我們應先指定一名有資質的VFA代理公司。在申請過程中所有與監管局的溝通、會議安排以及文件提交均須通過代理進行。
其次,申請人按照要求準備資料通過資質審查,并通過其指定的代理書面告知監管局申請的VFA牌照意圖。意圖聲明應包括:(1) 對擬提業務架構的全面詳細說明;
(2)擬提供交易所服務內容介紹,核心人員介紹
(3)律師出具的:擬提供服務不屬于傳統金融服務立法范圍的法律意見書。需要注意的是,監管局對公司核心人員(高管、實際受益人等)有從業資質的要求。
監管局在收到上述意向聲明后,會安排與申請人舉行初步會議,該會議是強制性的。
初步會議之后,申請人應在不遲于會議之日起60天內提交申請表及其他要求的支持性文件,并繳納申請費(一旦繳納均不退還)。但在特殊情況下,如果申請人提供延期的合理理由,監管局可以延長上述期限,但申請人需指出所申請服務的重大改變(如有)。當監管局確認申請資料齊全和申請費繳納后,進入下一階段。第2階段:預許可階段
在申請人提交后,監管局開始審查申請文件。監管局評估完成后,會拒絕,或簽發“原則上批準”的證書,該證書自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有效。在這三個月內,申請人應:(1)完成申請過程中由監管局提出的任何問題;
(2)提供并滿足監管局提出的批準條件;
(3)提交最終確定的申請表原件及所有證明文件。第3階段:獲得牌照/業務開始階段
在開始營業之前,牌照持有人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滿足監管局提出的要求。 MFSA有權更改或添加新要求。 如果未能在監管局規定的時限內滿足,監管局有權取消授予代理服務提供商的牌照。牌照持有人應在VFA交易所牌照頒發之日起12個月內開始VFA交易所業務。但如果由于任何原因牌照持有人無法遵守此條件,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MFSA,列出延遲的原因以及表明擬生效日期的更新業務計劃的業務。根據所提供的信息和案件的具體情況,MFSA可以根據該法的有關規定決定暫停或取消牌照。4、申請周期:需6-12個月
5、申請材料準備及費用
注冊馬耳他牌照的要求和資料
1、監管局關注的核心問題
1)申請人應提供證明,使監管局確信其擁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及健全的流動性資金管理制度。
2)有足夠的財力保證公司即使破產也不會造成系統性風險。
3)合法的財富來源證明。2、設立初始資本
最低73萬歐元,且在未來運營過程中,也不能低于此金額。
3、申請流程
按照法案規定,牌照申請必須通過虛擬金融資產代理人進行提交,在這里,大致把申請過程分為3個階段:第1階段:準備階段
首先,按照法案要求,我們應先指定一名有資質的VFA代理公司。在申請過程中所有與監管局的溝通、會議安排以及文件提交均須通過代理進行。
其次,申請人按照要求準備資料通過資質審查,并通過其指定的代理書面告知監管局申請的VFA牌照意圖。意圖聲明應包括:(1) 對擬提業務架構的全面詳細說明;
(2)擬提供交易所服務內容介紹,核心人員介紹
(3)律師出具的:擬提供服務不屬于傳統金融服務立法范圍的法律意見書。需要注意的是,監管局對公司核心人員(高管、實際受益人等)有從業資質的要求。
監管局在收到上述意向聲明后,會安排與申請人舉行初步會議,該會議是強制性的。
初步會議之后,申請人應在不遲于會議之日起60天內提交申請表及其他要求的支持性文件,并繳納申請費(一旦繳納均不退還)。但在特殊情況下,如果申請人提供延期的合理理由,監管局可以延長上述期限,但申請人需指出所申請服務的重大改變(如有)。當監管局確認申請資料齊全和申請費繳納后,進入下一階段。第2階段:預許可階段
在申請人提交后,監管局開始審查申請文件。監管局評估完成后,會拒絕,或簽發“原則上批準”的證書,該證書自簽發之日起三個月內有效。在這三個月內,申請人應:(1)完成申請過程中由監管局提出的任何問題;
(2)提供并滿足監管局提出的批準條件;
(3)提交最終確定的申請表原件及所有證明文件。第3階段:獲得牌照/業務開始階段
在開始營業之前,牌照持有人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滿足監管局提出的要求。 MFSA有權更改或添加新要求。 如果未能在監管局規定的時限內滿足,監管局有權取消授予代理服務提供商的牌照。牌照持有人應在VFA交易所牌照頒發之日起12個月內開始VFA交易所業務。但如果由于任何原因牌照持有人無法遵守此條件,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MFSA,列出延遲的原因以及表明擬生效日期的更新業務計劃的業務。根據所提供的信息和案件的具體情況,MFSA可以根據該法的有關規定決定暫停或取消牌照。4、申請周期:需6-12個月
5、申請材料準備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