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厘定"控制"?
一般而言,某實體(不論直接或間接地透過一個或多于一個其他實體):
(1)擁有或控制另一實體合計多于50% 的已發行股本;
(2)有權行使或支配行使另一實體合計多于50% 的表決權;或
(3)有權享有另一實體合計多于50% 的資本或利潤,即屬控制另一實體。
(1)擁有或控制另一實體合計多于50% 的已發行股本;
(2)有權行使或支配行使另一實體合計多于50% 的表決權;或
(3)有權享有另一實體合計多于50% 的資本或利潤,即屬控制另一實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