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ta
根據圣基茨《公民法案》(1984)第三條第(5)款第二部分規(guī)定,依法對圣基茨和尼維斯聯(lián)邦有重大經濟貢獻的外國人授予圣基茨和尼維斯聯(lián)邦公民權。申請人在滿足投資要求后直接取得圣基茨和尼維斯聯(lián)邦國籍和公民權。
圣基茨允許個人通過政府支持的投資項目來獲得國籍,符合項目要求的人將可以獲得完全的公民身份,包括一本護照和在圣基茨和尼維斯的永久居住權及工作權。
該項目自1984年起實施至今,是全球范圍內最古老的投資入籍項目。
2019-07-09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