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公司的稅收政策具體包括哪些優惠?

1.屬地征稅原則
巴拿馬實行屬地征稅制,僅對在巴拿馬境內產生的收入征稅。這意味著,如果公司的業務主要在巴拿馬境外開展,其境外收入將完全免稅。
2.企業所得稅優惠
標準稅率:巴拿馬的企業所得稅標準稅率為25%,但僅適用于巴拿馬境內的收入。
特定區域優惠:
科隆自由貿易區:區內企業出口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進出口免征關稅及增值稅。
巴拿馬太平洋經濟特區:區內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進口、出口和零售的稅收減免,關稅豁免。
跨國公司區域總部(SEM):持有SEM許可證的跨國公司可享受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免征年度凈資產稅、出口服務增值稅和股息預扣稅。
3.個人所得稅優惠
巴拿馬的個人所得稅采用累進稅率,但僅對在巴拿馬境內居住超過183天的個人征收。
外籍人士的全球收入無需在巴拿馬交稅,個人通過投資全球市場獲得的收益(如股票、房地產、基金等)也無需繳納資本利得稅。
4.其他稅收優惠
自由貿易區:科隆自由貿易區是世界第二大自由貿易區,區內企業享有進出口免稅、免增值稅等優惠。
油氣企業:油氣勘探和生產公司享有特定進口關稅免除、特殊折舊率及結轉規定等稅收優惠。
特定行業:某些行業(如物流服務、數據處理等)在特定經濟特區內可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