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金融1號牌照是證券交易牌照,取得該牌照的公司,允許為客戶提供股票、股票期權、債權、互惠基金的買賣和經濟服務,還能夠提供單位信托基金配售及包銷證券的買入和出售服務。
申請香港1號牌照需符合哪些條件:
1、注冊成立:是在香港注冊成立的公司或在香港公司注冊處注冊的非香港公司
2、公司框架:擁有合適的業務架構、良好的內部監控系統及合資格的人員,能夠管理
業務中可能面對的風險
3、公司董事:在申請牌照時,執行董事必須為RO
4、負責人員:每類受規管活動都需要2名負責人員
5、資金:已繳資本最低要求500萬港幣,最低流動資金300萬港幣
6、辦公地址或住所:在香港有實際的商業大廈辦公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