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類牌:就證券提供意見
向客戶提供有關沽出買入證券的投資意見,發(fā)出有關證券的研究報告分析。
第九類牌:提供資產(chǎn)管理
以全權委托形式為客戶管理證券或期貨合約投資組合,以全權委托形式管理基金。
申請:時間8-12個月。
提供三個控制人在證監(jiān)會備案,注冊香港公司,租聘人員,租辦公室等。
轉讓:兩個月左右。
1.轉讓公司
2.簽訂MOU(備忘錄)。預付30%定金。
3.找人給公司做背調,財務調查,kyc。(可提供服務)如果公司有問題,或者不滿意退款定金。
4.簽訂股權轉讓協(xié)議。再付40%
5.SFC證券會做牌照變更。
至少提供三個人:三人不能有任何關系,不能是直系親屬;至少一人有500萬港幣資產(chǎn)證明。
轉讓優(yōu)點:現(xiàn)成的辦公室,人員(RO,反洗錢合規(guī)官,調查官。不要也可以在合同到期換)
另外,如果需要升級成大牌,需要3-5個月。注入500萬港幣保證金。大牌可持有客戶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