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15%最低實際稅率下,香港的跨國企業集團,須每年補足的稅款達150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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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3日,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發表了2022-2023財政年度特區政府財政預算案(下文簡稱“預算案”),對香港新一年的財政政策和企業扶持計劃做出了規劃。
其中,不乏對利得稅和商業登記費的寬減,這些稅收優惠政策對香港公司而言“短、平、快”,具有非常直接的短期減稅效果。
但是,與香港公司息息相關國際稅收新動向,或許更值得您和您的客戶關注。比如,針對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行為的BEPS2.0,全球最低15%企業所得稅的推進,以及香港的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網絡擴張等。
現在,我們就來看看預算案中都有哪些與跨境投資和離岸稅收籌劃密切相關的“香港動向”!
CBC要求上一會計年度集團總收入達到68億港元(約7.5億歐元)或以上門檻的跨國公司按年度向其實際經營所在的稅務管轄區申報國別報告,包括其根據集團內部經營活動分布指標計算的全球收入分配和稅款繳納情況,以及在各稅收管轄區從事經營活動的集團成員實體名單及其所從事的經營活動。
可見,BEPS 2.0的全球最低實際稅率只涵蓋營業額至少達7.5億歐元的大型跨國企業集團,不會影響香港的中小型企業。
目前,在OECD公布的基于BEPS包容性框架第五項行動的《有害稅收競爭同儕審議結果(Harmful Tax Practices - Peer Review Results)中,香港被評為“無害的(not harmful)”。香港可以與58個司法管轄區進行國別報告的自動交換,它們是:
安道爾、阿根廷、澳大利亞、奧地利、比利時、巴西、加拿大、智利、中國內地、哥倫比亞、克羅地亞、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直布羅陀、希臘、根西島、匈牙利、冰島、印度、印度尼西亞、愛爾蘭、曼島、意大利、日本、澤西島、韓國、拉脫維亞、列支敦士登、立陶宛、盧森堡、馬來西亞、馬耳他、毛里求斯、墨西哥、荷蘭、新西蘭、挪威、巴基斯坦、波蘭、葡萄牙、俄羅斯、圣馬力諾、沙特阿拉伯、塞舌爾、新加坡、斯洛伐克共和國、斯洛文尼亞、南非、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國、烏拉圭。
可以預見,未來香港還會在推動BEPS2.0的路上更進一步。
對此,香港政府立即表態將修訂企業(尤其是在香港沒有實質經濟活動的企業)被動收入納稅方面的法例。不僅如此,香港還會修訂豁免源自外地收入征稅方面的法例,主要是離岸空殼公司透過“雙重不征稅”而在稅負上獲得利益的情況。
根據時間表,該等法例上的修訂將會在今年陸續公布。
有鑒于此,預算案表示,香港會考慮從2024/25課稅年度開始向大型跨國企業集團征收本地最低補足稅,確保它們的實際稅率達致全球最低實際稅率15%的水平,以保障香港的征稅權。據悉,香港的跨國企業集團須每年補足的稅款達150億港元。
對此,在香港有跨境經營的大型企業集團應予以高度重視,提前做好籌劃。
奧地利、白俄羅斯、比利時、文萊、柬埔寨、加拿大、捷克、愛沙尼亞、芬蘭、法國、格魯吉亞、根西島、匈牙利、印度、印尼、愛爾蘭、意大利、日本、澤西島、韓國、科威特、拉脫維亞、列支敦士登、盧森堡、中國內地、中國澳門、馬來西亞、馬耳他、墨西哥、荷蘭、新西蘭、巴基斯坦、葡萄牙、卡塔爾、羅馬尼亞、俄羅斯、沙特阿拉伯、塞爾維亞、南非、西班牙、瑞士、泰國、阿拉伯聯合酋長國、英國、越南。
與香港正在談判的稅務管轄區則包括:
巴林、孟加拉、塞浦路斯、德國、以色列、吉爾吉斯共和國、立陶宛、馬爾代夫、毛里求斯、尼日利亞、北馬其頓、挪威、土耳其、烏克蘭。
可以看出,香港在拓展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方面力度很大,其中的塞浦路斯、毛里求斯都是知名的離岸金融中心。如果與這些司法管轄區簽訂了稅收協定,那么,將來通過香港公司進行國際稅收籌劃的空間可能會相應擴大。
經一站式公司注冊及商業登記(“一站式登記”)成立的本地公司,如成立法團的遞呈是在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間(“寬免期”)提出,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第5A(1)(a) 條須繳付的費用可減少2,000港元。至于其他個案,在寬免期開始生效的商業登記證或分行登記證須繳付的費用,可分別減少2,000港元及73港元。

其中,不乏對利得稅和商業登記費的寬減,這些稅收優惠政策對香港公司而言“短、平、快”,具有非常直接的短期減稅效果。
但是,與香港公司息息相關國際稅收新動向,或許更值得您和您的客戶關注。比如,針對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行為的BEPS2.0,全球最低15%企業所得稅的推進,以及香港的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網絡擴張等。
現在,我們就來看看預算案中都有哪些與跨境投資和離岸稅收籌劃密切相關的“香港動向”!
針對大型跨國企業的BEPS 2.0
預算案表示,香港與全球130多個稅務管轄區于去年承諾,落實由OECD制訂的國際稅務改革方案,以應對侵蝕稅基及轉移利潤的行為(有關改革方案簡稱「BEPS 2.0」)。宏Sir觀察
在BEPS2.0機制下,一個很重要的合規要求是國別報告(英文為Country-by-Country Report,簡稱“CBC report”或“CBC”)。CBC要求上一會計年度集團總收入達到68億港元(約7.5億歐元)或以上門檻的跨國公司按年度向其實際經營所在的稅務管轄區申報國別報告,包括其根據集團內部經營活動分布指標計算的全球收入分配和稅款繳納情況,以及在各稅收管轄區從事經營活動的集團成員實體名單及其所從事的經營活動。
可見,BEPS 2.0的全球最低實際稅率只涵蓋營業額至少達7.5億歐元的大型跨國企業集團,不會影響香港的中小型企業。
目前,在OECD公布的基于BEPS包容性框架第五項行動的《有害稅收競爭同儕審議結果(Harmful Tax Practices - Peer Review Results)中,香港被評為“無害的(not harmful)”。香港可以與58個司法管轄區進行國別報告的自動交換,它們是:
安道爾、阿根廷、澳大利亞、奧地利、比利時、巴西、加拿大、智利、中國內地、哥倫比亞、克羅地亞、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直布羅陀、希臘、根西島、匈牙利、冰島、印度、印度尼西亞、愛爾蘭、曼島、意大利、日本、澤西島、韓國、拉脫維亞、列支敦士登、立陶宛、盧森堡、馬來西亞、馬耳他、毛里求斯、墨西哥、荷蘭、新西蘭、挪威、巴基斯坦、波蘭、葡萄牙、俄羅斯、圣馬力諾、沙特阿拉伯、塞舌爾、新加坡、斯洛伐克共和國、斯洛文尼亞、南非、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國、烏拉圭。
可以預見,未來香港還會在推動BEPS2.0的路上更進一步。
針對全球最低15%實際稅率
預算案表示,香港打算在今年下半年向立法會提交立法建議,以按照國際共識落實全球最低實際稅率等相關規定。宏Sir觀察
不知您是否還記得,2021年10月5日,歐盟公布的“稅務不合作司法管轄區名單”(EU list of non-cooperative jurisdictions for tax purposes)中,香港被列入了“灰名單”。對此,香港政府立即表態將修訂企業(尤其是在香港沒有實質經濟活動的企業)被動收入納稅方面的法例。不僅如此,香港還會修訂豁免源自外地收入征稅方面的法例,主要是離岸空殼公司透過“雙重不征稅”而在稅負上獲得利益的情況。
根據時間表,該等法例上的修訂將會在今年陸續公布。
有鑒于此,預算案表示,香港會考慮從2024/25課稅年度開始向大型跨國企業集團征收本地最低補足稅,確保它們的實際稅率達致全球最低實際稅率15%的水平,以保障香港的征稅權。據悉,香港的跨國企業集團須每年補足的稅款達150億港元。
對此,在香港有跨境經營的大型企業集團應予以高度重視,提前做好籌劃。
針對避免雙重征稅協定網絡
預算案還表示,香港目前已經簽訂了45個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全面性協定),并正與14個稅務管轄區進行商討,以減低外資企業在港營商的雙重課稅。宏Sir觀察
已經與香港簽訂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的司法管轄區如下:奧地利、白俄羅斯、比利時、文萊、柬埔寨、加拿大、捷克、愛沙尼亞、芬蘭、法國、格魯吉亞、根西島、匈牙利、印度、印尼、愛爾蘭、意大利、日本、澤西島、韓國、科威特、拉脫維亞、列支敦士登、盧森堡、中國內地、中國澳門、馬來西亞、馬耳他、墨西哥、荷蘭、新西蘭、巴基斯坦、葡萄牙、卡塔爾、羅馬尼亞、俄羅斯、沙特阿拉伯、塞爾維亞、南非、西班牙、瑞士、泰國、阿拉伯聯合酋長國、英國、越南。
與香港正在談判的稅務管轄區則包括:
巴林、孟加拉、塞浦路斯、德國、以色列、吉爾吉斯共和國、立陶宛、馬爾代夫、毛里求斯、尼日利亞、北馬其頓、挪威、土耳其、烏克蘭。
可以看出,香港在拓展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方面力度很大,其中的塞浦路斯、毛里求斯都是知名的離岸金融中心。如果與這些司法管轄區簽訂了稅收協定,那么,將來通過香港公司進行國際稅收籌劃的空間可能會相應擴大。
針對利得稅和商業登記費的寬減
在了解了香港在國際稅務方面的大方向后,最后,讓我們來看預算案為香港公司利得稅和商業登記費所送出的“糖”:- 利得稅方面:將一次性寬減2021/22課稅年度100%的利得稅,每宗個案以10,000港元為上限,寬減上限以每個業務計算。
- 商業登記費方面:寬免商業登記費,由2022年4月1日起為期一年,至2023年3月31日。
經一站式公司注冊及商業登記(“一站式登記”)成立的本地公司,如成立法團的遞呈是在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間(“寬免期”)提出,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第5A(1)(a) 條須繳付的費用可減少2,000港元。至于其他個案,在寬免期開始生效的商業登記證或分行登記證須繳付的費用,可分別減少2,000港元及73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