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獨特的商品與服務描述
美國與中國同屬《尼斯協定》成員國,但是對于可接受的商品與服務描述卻具有比較明顯差異。在中國,申請人可以參考基于《尼斯協定》制定的《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作為選擇商品和服務描述的依據。美國雖然也遵循尼斯分類,但是認為尼斯分類中的部分商品描述過于籠統,采用獨特的商品規范標準。
很多時候,對指定商品或服務做進一步說明或者限定保護范圍,不但可以克服指定項目描述性阻礙,當存在引證商標導致駁回情況下,限定往往可以實質性區分商標之間的差異,成功克服在先性阻礙。
很多時候,對指定商品或服務做進一步說明或者限定保護范圍,不但可以克服指定項目描述性阻礙,當存在引證商標導致駁回情況下,限定往往可以實質性區分商標之間的差異,成功克服在先性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