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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加拉這個國家規定進口貨物必須開信用證才能清關,個人覺得并不意味著一定要做100%信用證。你也可以和客人做T/T+L/C,兩種付款相結合,降低風險,至于比例多少得靠雙方協商了。
在做合同的時候,建議做三份,一份是總的合同(這個很重要,要在總合同中說明這次的交易是以此合同為準,其他兩份是子合同,依附于此合同)一份是T/T的,一份是L/C的(L/C上客人會要求寫成是100%L/C,這個沒關系的,因為只有這樣客人才能清關,不然他們的海關會抓他們的小辮子,況且L/C只能是作為一種付款方式,沒有合同的效力,所以不用擔心)。一定要先T/T成功了再開始做貨,客人看中的是L/C,可是T/T對我才是最重要的??吹接幸恍┤说陌噶?,是出貨后再T/T,這樣對我們是非常不利的,這個付款方式對賣方來說相當于沒有意義了,因為T/T就是定金的作用。
在做合同的時候,建議做三份,一份是總的合同(這個很重要,要在總合同中說明這次的交易是以此合同為準,其他兩份是子合同,依附于此合同)一份是T/T的,一份是L/C的(L/C上客人會要求寫成是100%L/C,這個沒關系的,因為只有這樣客人才能清關,不然他們的海關會抓他們的小辮子,況且L/C只能是作為一種付款方式,沒有合同的效力,所以不用擔心)。一定要先T/T成功了再開始做貨,客人看中的是L/C,可是T/T對我才是最重要的??吹接幸恍┤说陌噶?,是出貨后再T/T,這樣對我們是非常不利的,這個付款方式對賣方來說相當于沒有意義了,因為T/T就是定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