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后續的稅務如何處理?
香港公司第一次處理稅務是公司成立18個月后,這時候香港稅務局會下發第一封利得稅稅表(相當于大陸公司的企業所得稅)
稅務處理方式又分為兩種情況:
1、零申報:利得稅零申報是一種不活躍的稅務申報方式,一般適用于沒有開賬戶的公司,沒有與香港本地客商、公司發生實際的業務往來,沒有在香港本地購買物業等,滿足這些條件可以做零申報;零申報也是稅務的一種處理方式,實際上是向香港稅務局遞交該公司不活躍的報告,一般是認為該公司如果沒有開賬戶,就可以做零申報。做一次做零申報后,大概是隔2-3年才會繼續收到稅務局下發的利得稅稅表,只有收到了稅表,才需要向稅務局遞交申報,因為零申報是代表一種不活躍的申報,所以稅務局不會每年都會下發稅表。
2、做賬審計:審計報告是香港公司稅務處理的第二種方式,如果該公司開了賬戶,就應當按正規方式去做賬報稅,因為開了賬戶,在銀行已經留下記錄,稅務局默認該公司已經在運營中;審計報告是由香港持牌的專業會計師來完成
在這里,很多人就會問,做賬審計要交多少稅? 是這樣的,交不交稅要根據稅務局看最終的審計報告結果,所以這期間的過程就是做賬審計;審計的結果分為盈利和虧損,如果審計的結果是盈利,則按做賬盈利部分8.25%交稅(未交夠200萬HKD之前,如果交夠了200萬HKD,則之后按16.5%交),如果審計的結果是虧損,則無需交稅
市場上有很多代理公司對于做賬的報價不一,不論進出賬多大、筆數多少,都是同一個價格,其實這是完全錯誤的,做賬和審計是分開的,如果是簡單的做賬,很多公司的財務助理都能夠獨立完成,做出來的是一份財務報表,這樣遞交到香港稅務局,是不被認可的。
稅務處理方式又分為兩種情況:
1、零申報:利得稅零申報是一種不活躍的稅務申報方式,一般適用于沒有開賬戶的公司,沒有與香港本地客商、公司發生實際的業務往來,沒有在香港本地購買物業等,滿足這些條件可以做零申報;零申報也是稅務的一種處理方式,實際上是向香港稅務局遞交該公司不活躍的報告,一般是認為該公司如果沒有開賬戶,就可以做零申報。做一次做零申報后,大概是隔2-3年才會繼續收到稅務局下發的利得稅稅表,只有收到了稅表,才需要向稅務局遞交申報,因為零申報是代表一種不活躍的申報,所以稅務局不會每年都會下發稅表。
2、做賬審計:審計報告是香港公司稅務處理的第二種方式,如果該公司開了賬戶,就應當按正規方式去做賬報稅,因為開了賬戶,在銀行已經留下記錄,稅務局默認該公司已經在運營中;審計報告是由香港持牌的專業會計師來完成
在這里,很多人就會問,做賬審計要交多少稅? 是這樣的,交不交稅要根據稅務局看最終的審計報告結果,所以這期間的過程就是做賬審計;審計的結果分為盈利和虧損,如果審計的結果是盈利,則按做賬盈利部分8.25%交稅(未交夠200萬HKD之前,如果交夠了200萬HKD,則之后按16.5%交),如果審計的結果是虧損,則無需交稅
市場上有很多代理公司對于做賬的報價不一,不論進出賬多大、筆數多少,都是同一個價格,其實這是完全錯誤的,做賬和審計是分開的,如果是簡單的做賬,很多公司的財務助理都能夠獨立完成,做出來的是一份財務報表,這樣遞交到香港稅務局,是不被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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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每年需要進行利得稅申報,以履行其稅務義務。通常,香港稅局每年都會發出利得稅報稅表(新成立的香港公司大概在18個月后收到第一份利得稅稅表),而香港公司需要在收到報稅表后的1個月內(首份利得稅表需要在3個月內)進行做賬審計,并填寫利得稅報稅表連同審計報告一起遞交給稅務局。如果超期提交報表,稅局可能會向公司下發罰款信。
香港公司做賬審計報稅需要準備的資料:
注:從2023年4月1日開始,香港稅局下發的稅表都要連同審計報告一起遞交,不能再直接零申報,也就是說沒有運營、沒有開設銀行賬戶的香港公司,也需要做不活躍審計報告和利得稅表一并提交回給稅局。
香港公司做賬審計報稅需要準備的資料:
- 銀行月結單;
- 采購合同(采購訂單)或供應商形式發票;
- 銷售合同和形式發票;
- 最新年度年審資料(NAR1+商業登記證等);
- 上年度審計報告(如有)零申報的提供零申報稅表掃描件;
- 其他費用單據(房租合同、工資簽收單(勞務合同)等等);
- 利得稅表(有稅表要盡快處理,一般一個月內要上報稅局);
- 其它資料(所有改股改董ND2A、增股、轉股等等)。
注:從2023年4月1日開始,香港稅局下發的稅表都要連同審計報告一起遞交,不能再直接零申報,也就是說沒有運營、沒有開設銀行賬戶的香港公司,也需要做不活躍審計報告和利得稅表一并提交回給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