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賬戶持有人:準備好AEOI報告
持有一個帳戶(或控股人)與香港金融機構——必須準備在2018年5月之前向內陸稅務局(IRD)報告他們的稅務居住信息,以便根據AEOI標準與75個可報告的管轄區交換。
2014年9月,香港表示其支持實現自動交換的金融賬戶信息(AEOI)與合適的合伙人,在互惠的基礎上,從2018年開始第一次互換。
AEOI標準下,金融機構在香港需要識別金融賬戶持有的“稅收可報告轄區的居民”或由被動持有非金融實體控制的人的稅收可報告轄區的居民,按照盡職調查程序。
需要這些賬戶信息必須收集和提供IRD。這些信息每年將進行交換。
確定稅收居留
“稅收可報告轄區的居民”指的是那些應納稅的居住地區。一般來說,一個人是否稅收居民管轄區的確定考慮到此人是否出現或者久居在這個地方,在一個公司,公司注冊地或中央的地方行使管理和控制的實體。
確定稅收居留的國內稅收法律管轄。可能存在情況下,個人有資格作為稅收居民住宅稅收規則下的多個管轄,因此稅收居民在多個管轄。
為了共同的報告標準(CRS),帳戶持有人(或控制人)必須公開其所有稅住宅所需的自我認證。
賬戶持有人(或控制人)可以參考以下標準考慮是否作為香港稅務居民。
對于個人的稅收居留標準
在以下情況,個人會被認定是香港稅收居民:
(a)他/她通常在香港居住;或者
(b)他/她呆在香港超過180天在一年的評估或連續兩年超過300天的評估,其中一個是有關年度評估。
2014年9月,香港表示其支持實現自動交換的金融賬戶信息(AEOI)與合適的合伙人,在互惠的基礎上,從2018年開始第一次互換。
AEOI標準下,金融機構在香港需要識別金融賬戶持有的“稅收可報告轄區的居民”或由被動持有非金融實體控制的人的稅收可報告轄區的居民,按照盡職調查程序。
需要這些賬戶信息必須收集和提供IRD。這些信息每年將進行交換。
確定稅收居留
“稅收可報告轄區的居民”指的是那些應納稅的居住地區。一般來說,一個人是否稅收居民管轄區的確定考慮到此人是否出現或者久居在這個地方,在一個公司,公司注冊地或中央的地方行使管理和控制的實體。
確定稅收居留的國內稅收法律管轄。可能存在情況下,個人有資格作為稅收居民住宅稅收規則下的多個管轄,因此稅收居民在多個管轄。
為了共同的報告標準(CRS),帳戶持有人(或控制人)必須公開其所有稅住宅所需的自我認證。
賬戶持有人(或控制人)可以參考以下標準考慮是否作為香港稅務居民。
對于個人的稅收居留標準
在以下情況,個人會被認定是香港稅收居民:
(a)他/她通常在香港居住;或者
(b)他/她呆在香港超過180天在一年的評估或連續兩年超過300天的評估,其中一個是有關年度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