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季度香港豪宅交易猛增,看內地香港公司/離岸公司如何巧妙規避額外印花稅
隨著一大波內地新經濟公司在港上市,很多上市公司的創始人和高管會選擇在香港購買豪宅用于資產保值,“他們的首選是傳統的豪宅或豪屋,這類買家更注重的是豪宅本身的稀缺性,通常這類單位的價格也會更貴。”
一般內地買家更傾向以公司名義買賣這類物業(主要由公司名義持有的物業通過股份轉讓的形式轉給另一公司,且交易雙方均為香港或離岸公司),這樣可以規避三年內轉讓物業須繳的額外印花稅。同時,以轉讓公司名義的形式,買賣雙方只須付0.2%股權轉讓印花稅,而可以避免繳納30%的雙倍印花稅。
由于以公司名義轉讓不能從銀行獲得貸款,因此通常很多買家都是墊付完購樓金額后,再以公司股份去銀行做抵押融資貸款。
過去8年至少有126宗物業交易,以轉讓公司股權形式,避免繳交上述物業印花稅,涉及稅款高達93.5億港元,其中有19 宗成交的買家來自中國內地。【香港離岸公司】**********
一般內地買家更傾向以公司名義買賣這類物業(主要由公司名義持有的物業通過股份轉讓的形式轉給另一公司,且交易雙方均為香港或離岸公司),這樣可以規避三年內轉讓物業須繳的額外印花稅。同時,以轉讓公司名義的形式,買賣雙方只須付0.2%股權轉讓印花稅,而可以避免繳納30%的雙倍印花稅。
由于以公司名義轉讓不能從銀行獲得貸款,因此通常很多買家都是墊付完購樓金額后,再以公司股份去銀行做抵押融資貸款。
過去8年至少有126宗物業交易,以轉讓公司股權形式,避免繳交上述物業印花稅,涉及稅款高達93.5億港元,其中有19 宗成交的買家來自中國內地。【香港離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