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票貨因裝箱單問題客戶被罰款 目的港費500美金變1500美金 客戶要棄貨
問題1,我當時出貨的時候,貨代告訴我,在箱子上貼裝箱單和形式發票,不然無法報關。但實際情況是貼上了這些資料之后,老外那邊兒被罰了1500美金;這個責任算誰的?罰金能不能降下來?我以前沒有聽說過在箱子上貼裝箱信息還要罰款。
問題2,我找的貨代,發貨之前給我說目的港費用只有500美金,實際老外去清關的時候發現目的港費用變成了1500,現在貨代說他也不清楚,導致老外準備棄貨。那個老外和我明確的說以后不準備和我繼續合作。我現在的問題是如果老外準備棄貨的話,所產生的費用是由誰來承擔? 我和現在這個貨代以后還有合作的可能性嗎?

你目前這種情況,要么跟客戶協商,你給點優惠讓客戶去把貨提了,這樣對你雙方都是好的結果;如果協商不成,那就只有撕破臉啦,貨退回 ,這費用是你這邊承擔,要么直接在當地搗毀,需要搗毀費;至于貨代,你先把你的想法跟他說,或許人家會幫你承擔些,都是你要清楚,人家墊付費用幫你把貨走到你指定的地方啦,是因為收貨人跟海關跟發貨人的原因,如果貨代能幫你承擔就算不錯的了,不要老糾結客觀問題而忽略了主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