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注冊公司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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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要求
公司類型:常見的公司類型包括私營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代表處等。
股東與董事:
私營有限責任公司至少需要2名自然人作為發起人,每位發起人至少占1股。
公司至少需要1名董事,可以是泰國人或外國人。
在某些受限制行業,泰國股東須持有公司51%的股份。
注冊資本:
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少為100萬泰銖。
注冊地址:公司需在泰國境內擁有一個合法的經營地址。
公司名稱:需提供三個英文公司名,將英文音譯成泰文,遞交商業發展廳(DBD),經審核通過后,該名稱將被保留30天。
經營范圍:公司可以從事任何合法的商業活動,但涉及到受限行業(如銀行、保險等)的公司,需獲得泰國政府的特別許可。
公司類型:常見的公司類型包括私營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代表處等。
股東與董事:
私營有限責任公司至少需要2名自然人作為發起人,每位發起人至少占1股。
公司至少需要1名董事,可以是泰國人或外國人。
在某些受限制行業,泰國股東須持有公司51%的股份。
注冊資本:
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少為100萬泰銖。
注冊地址:公司需在泰國境內擁有一個合法的經營地址。
公司名稱:需提供三個英文公司名,將英文音譯成泰文,遞交商業發展廳(DBD),經審核通過后,該名稱將被保留30天。
經營范圍:公司可以從事任何合法的商業活動,但涉及到受限行業(如銀行、保險等)的公司,需獲得泰國政府的特別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