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公司注冊需要什么條件?

1.董事與股東:至少需要三名董事,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無國籍限制。一名股東即可,但通常推薦兩名以上,股東可以與董事身份重合。
2.公司秘書與官員:必須任命一名公司秘書,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無國籍限制。同時,需任命總統、秘書和司庫各一名,可以由同一人兼任。
3.注冊資本:最低注冊資本為1萬美元,分為100股,每股100美元,或500股無面值股票4.公司名稱:名稱需包含“Corporation""ncorporated”“Sociedad Anonima"或簡稱“Corp”“Inc"或“SA”,不能使用“Limited"或"Ltd"。名稱不能涉及敏感行業,如銀行、保險等,除非獲得特別許可。
5.注冊地址:必須在巴拿馬境內有注冊地址,通常由注冊代理人提供。
6.注冊代理:每個巴拿馬公司必須有一名注冊代理,需是巴拿馬境內的法律公司或律師。
7.政府年費:公司每年需支付300美元的固定特許經營稅。
8.經營范圍:除特定限制外,經營范圍廣泛,但涉及銀行業、保險業等需特別許可
9.股東與董事信息:提供股東和董事的姓名、地址、國籍、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以及他們在公司中的利潤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