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公司注冊的要求是什么

一、公司類型選擇
有限責任公司(Sendirian Berhad,簡稱 Sdn Bhd):這是馬來西亞最常見的公司形式。它是獨立的法人實體,股東對公司債務僅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Berhad,簡稱 Bhd):通常用于大型企業或計劃上市的公司,公司資本劃分為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公司名稱要求
命名規則:公司名稱必須以 “Sdn Bhd”(適用于有限責任公司)或 “Bhd”(適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結尾。名稱不能與已注冊公司相同或過于相似,避免誤導公眾。
名稱核準:需要向馬來西亞公司委員會(SSM)提交公司名稱申請,進行名稱核準。核準過程中,SSM 會檢查名稱是否符合規定,是否包含敏感詞匯或違反宗教、文化等原則。
三、股東和董事要求
股東要求:
有限責任公司至少需要 1 名股東,而股份有限公司至少需要 2 名股東。股東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無國籍限制。
對于外國股東,在一些行業可能會受到股權比例限制,例如金融、電信等部分行業對外資股權比例有一定要求。
董事要求:
公司至少需要 1 名董事,必須是自然人,且年齡在 18 歲以上。對于私人公司,董事沒有國籍限制;但如果是公共公司,至少需要 1 名董事是馬來西亞公民或永久居民。
四、注冊資本要求
馬來西亞公司沒有最低注冊資本的強制要求,但不同行業和公司類型可能會有不同的慣例要求。例如,一些公司可能根據業務規模和運營需要自行設定注冊資本金額。
注冊資本可以是現金、資產或知識產權等形式,但如果是以非現金形式出資,需要進行評估并符合相關規定。
五、注冊地址要求
公司必須有一個在馬來西亞的注冊地址。這個地址可以是實際的辦公場所,也可以是符合規定的服務式辦公室地址。注冊地址用于接收政府機構的通知、法律文件等。
六、經營范圍要求
公司需要明確經營范圍。在馬來西亞,經營范圍分為主要經營活動和其他經營活動。主要經營活動是公司的核心業務,其他經營活動是與主要業務相關或輔助性的業務。
某些行業需要獲得特定的許可證或批準才能開展業務,例如金融、保險、醫療、教育等行業,需要先向相關監管機構申請許可證,然后才能在批準的范圍內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