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去印尼注冊公司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PMA公司須遵守以下最低投資規定:
- 總投資必須超過100億印尼盾(約80萬美元),包括股本和貸款,但不計土地及建筑物
2.已繳資本必須等同認繳資本,且不得少于25億印尼盾(約18.8萬美元)
根據《印度尼西亞公司法》規定,在公司成立時必須已發行并繳付至少 25% 的注冊資本。例如,對于外資公司來說,注冊資本至少為100億印尼盾,因此在公司的成立契約中必須寫道,注冊資本為 100億印尼盾。那么按照法律規定,至少 100億印尼盾的 25%,也就是 25億印尼盾的已發行資本,必須在公司成立時被注入并存放。這個數額是最低數額。
通過我司專業律師建議,可避免實繳這100億印尼盾的注冊資金,需要可點頭像圖片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