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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是不能直接用于增值稅抵扣的。這是因為兩地的發票不符合中國內地稅務局的要求,無法作為有效的稅務憑證。具體來說:
香港發票:香港的發票與內地稅務局統一印制并背書的發票不同,由于沒有內地稅務局的背書,它在內地不被視為有效的稅務抵扣憑證。如果香港公司向內地企業提供服務或銷售產品,通常需要由內地企業在收到服務或商品后,按照中國的稅務規定向香港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這樣的發票才能被內地公司用于稅務申報和抵扣進項稅。
澳門發票:與香港類似,澳門的發票也無法直接在內地用于增值稅抵扣。同樣需要按照內地的稅務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