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努阿圖離岸公司注冊有什么要求

不適用“注冊資本”這樣的概念。
股份或擔保(或兩者)可能會限制公司的責任。
法定地址及代理人須在瓦努阿圖境內(nèi)注冊。
公司章程(相當于公司章程及組織章程大綱)須提交特別委員會登記。
公司可以選擇任何官方語言的名稱,但必須提供該名稱的經(jīng)過認證的英文翻譯。
為了在其名稱中使用諸如銀行、金融、保險、擔保、基金管理、投資基金、建筑協(xié)會、信托、受托人、再保險等字樣(或等效字樣),公司必須獲得許可或特別批準。
允許發(fā)行有票面價值的股票、無票面價值的股票、不記名股票和特權(quán)股票。
公司只要有一個股東、一個董事就夠了,對董事的身份沒有任何要求。
第三方無法訪問有關公司創(chuàng)始人和其他代表的數(shù)據(jù)。
無需召開年度股東大會和提交年度報告。
股東大會應當決定召開地點。
該公司有能力管理銀行賬戶,但不能在瓦努阿圖開展貿(mào)易或擁有財產(chǎn)。
公司自動免除貨幣交易管制、印花稅和任何稅費。這些條件的有效期為自注冊之日起 2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