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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支付給內地的特許權使用費,需要遵守相關的稅務規定,其中可能涉及到可抵扣與不可抵扣利得稅的區別。具體來看:
稅務條約:內地和香港之間有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議,這可能會影響特許權使用費的稅務處理。
抵扣情況:在內地制造的貨物所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中,出售給香港客戶的部分可能是可以抵扣利得稅的費用,而出售給內地客戶的部分則可能不可抵扣。
稅務計算:根據規定,如果在香港制造的貨品所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可能需要繳付一定比例的利得稅。例如,如果在內地產生的特許權使用費為$500,000,那么可能有一半是出售給香港客戶時可以抵扣利得稅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