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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香港公司轉口貿易收入不征利得稅的條件,首先需要了解香港的征稅原則。香港采用的是屬地原則征稅,只對來自于香港的利潤所得才需繳納利得稅,而來自于香港之外的利潤,可以向稅局申請離岸收入,申請成功才可以豁免繳納利得稅。
利用香港公司做轉口貿易,要怎么判斷自己香港公司是否符合離岸免稅?
我們可以根據香港稅局的最新指引,香港公司是否在香港進行業務運作,有多重考慮因素,下面我們通過一個案例來分析說明。
案例分析
香港公司從事國際貿易,從內地采購產品銷售到美國,可以從這些因素來考慮是否達到離岸豁免的要求。
1、美國買家是如何找到的?
如果是在美國尋找且成功簽約合作的,那么這個對于申請離岸豁免是有利的。如果是在香港尋找聯系,且在香港洽談簽署合同的,那么則是一個不利因素。
2、國內供應商是如何找到的?
如果是通過香港當地尋找的,那么這不利于離岸豁免的申請。如果是在內地尋找的,那么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是有利因素。
3、產品貨物是怎么運輸的?
如果貨物是從內地直接發到美國,或者是經過香港,沒有在香港建立貨倉并連續轉運,沒有在香港對貨物產品進行二次加工,那么這是有利的因素。反之,則是不利因素。
4、香港是否有實體辦公室,聘請雇員?
如果在香港有辦公室,則不符合離岸豁免的申請條件。
通過這個案例簡要表述,可以讓大家能建立一個基本判斷的思路,但香港公司是否可以離岸豁免,是不僅限于以上判斷因素。確定香港公司利潤的來源地須根據有關個案的事實而決定,所以并無一個可以概括適用于各種不同情況的通則。在稅務上應做出怎樣的安排才能完全符合離岸收入的利得稅豁免要求,香港稅局也并未有明確的規定。
以香港貿易公司為例申請離岸豁免的關鍵文件資料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組織結構:包括員工名字、職位、職責。
2.產品:買的是什么產品,產品清單。
3.購貨與銷貨:供應商與顧客尋找方法、議價方法(如郵件議價)、合同簽訂地點和負責職員,是否為香港公司或關聯公司(如適用);至少前5大供應商與顧客的交易金額、名稱、地址及貴司負責職員(出差地點、時間、出差票據等);庫存地點(如適用);所有交易之協議、發票、合同、報關單或收發貨單、信用證、保險、運輸單據、電郵、傳真等;
4.收付款方式:T/T,現金往來,信用證或其他途徑。
申請離岸豁免結果要視乎稅務局評估結果,沒有100%保證。若申報不成功,需要繳付香港利得稅。
如果香港公司申請成功后,稅局會視貴司以后年度都是離岸收入,但會不定時復查,短則兩年一次,長則十年以上都沒有復查過。
利用香港公司做轉口貿易,要怎么判斷自己香港公司是否符合離岸免稅?
我們可以根據香港稅局的最新指引,香港公司是否在香港進行業務運作,有多重考慮因素,下面我們通過一個案例來分析說明。
案例分析
香港公司從事國際貿易,從內地采購產品銷售到美國,可以從這些因素來考慮是否達到離岸豁免的要求。
1、美國買家是如何找到的?
如果是在美國尋找且成功簽約合作的,那么這個對于申請離岸豁免是有利的。如果是在香港尋找聯系,且在香港洽談簽署合同的,那么則是一個不利因素。
2、國內供應商是如何找到的?
如果是通過香港當地尋找的,那么這不利于離岸豁免的申請。如果是在內地尋找的,那么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是有利因素。
3、產品貨物是怎么運輸的?
如果貨物是從內地直接發到美國,或者是經過香港,沒有在香港建立貨倉并連續轉運,沒有在香港對貨物產品進行二次加工,那么這是有利的因素。反之,則是不利因素。
4、香港是否有實體辦公室,聘請雇員?
如果在香港有辦公室,則不符合離岸豁免的申請條件。
通過這個案例簡要表述,可以讓大家能建立一個基本判斷的思路,但香港公司是否可以離岸豁免,是不僅限于以上判斷因素。確定香港公司利潤的來源地須根據有關個案的事實而決定,所以并無一個可以概括適用于各種不同情況的通則。在稅務上應做出怎樣的安排才能完全符合離岸收入的利得稅豁免要求,香港稅局也并未有明確的規定。
以香港貿易公司為例申請離岸豁免的關鍵文件資料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組織結構:包括員工名字、職位、職責。
2.產品:買的是什么產品,產品清單。
3.購貨與銷貨:供應商與顧客尋找方法、議價方法(如郵件議價)、合同簽訂地點和負責職員,是否為香港公司或關聯公司(如適用);至少前5大供應商與顧客的交易金額、名稱、地址及貴司負責職員(出差地點、時間、出差票據等);庫存地點(如適用);所有交易之協議、發票、合同、報關單或收發貨單、信用證、保險、運輸單據、電郵、傳真等;
4.收付款方式:T/T,現金往來,信用證或其他途徑。
申請離岸豁免結果要視乎稅務局評估結果,沒有100%保證。若申報不成功,需要繳付香港利得稅。
如果香港公司申請成功后,稅局會視貴司以后年度都是離岸收入,但會不定時復查,短則兩年一次,長則十年以上都沒有復查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