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開曼群島金融機構《海外賬戶稅收合規法案》和《共同申報準則》的申報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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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新的開曼群島金融機構都必須在2023年5月1日之前提交一次性《海外賬戶稅收合規法案》和《共同申報準則》通知。
2023年?《海外賬戶稅收合規法案》/《共同申報準則》的其他關鍵截止日期如下:
開曼群島國際稅務合作部(DITC)表示,如果發現錯誤分類和違規行為(包括未在DITC注冊),它將考慮采取適當的合規和執法行動,包括行政處罰和罰款。
《共同申報準則》2023年3月1.4版執行指南詳細說明了實體和某些個人在《共同申報準則》制度方面的一些潛在罰款。
2023年?《海外賬戶稅收合規法案》/《共同申報準則》的其他關鍵截止日期如下:
- 《海外賬戶稅收合規法案》/《共同申報準則》注冊(一次性通知)—— 2023年4月30日
- 《共同申報準則》報告——2023年7月31日
- 《共同申報準則》歸檔聲明——2023年7月31日
- 《海外賬戶稅收合規法案》報告——2023年7月31日
- 《共同申報準則》合規表——2023年9月15日
開曼群島國際稅務合作部(DITC)表示,如果發現錯誤分類和違規行為(包括未在DITC注冊),它將考慮采取適當的合規和執法行動,包括行政處罰和罰款。
《共同申報準則》2023年3月1.4版執行指南詳細說明了實體和某些個人在《共同申報準則》制度方面的一些潛在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