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大部分的中國私人財富在海外市場的投資仍主要集中在市場成熟的英語國家,如英國、加拿大、美國和澳大利亞。而在這些市場的機遇被充分挖掘后,投資區域有望擴展到歐洲大陸和新興亞太市場。
盡管全球經濟復蘇不穩,但這似乎并未減緩私人財富累積的步伐。2013年,全球超級富豪人數增長3%,至去年底已接近20萬人,這個群體目前可支配27.8萬億美元(1美元約合6.16元人民幣)的財富。其中,中國富豪的潛在增幅令人關注。英國高檔房產經紀萊坊房地產經紀公司董事及大中華研究及咨詢部主管林浩文表示,未來十年中國超高資產凈值人士數目將增加80%至14213人。“到2023年,中國十億富豪人數預計增至322人,多于英國、俄羅斯、法國和瑞士十億富豪人數的總和。”
人數激增,財富龐大,富人群體如何構建他們的投資組合?
最近,第一太平戴維斯發布了“私人財富 全球之旅——私人資本的全球流動”報告,報告顯示,私人資本在全球跨境大宗交易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加,其投資額自2009年以來增長近兩倍,所占比例則上漲了四分之一,私人財富正是推動增長的主要力量。
第一太平戴維斯中國市場研究部主管簡可表示,盡管國內投資市場仍處于上升階段,但由于國內諸多調控政策的限制,且價值增長趨于飽和,因此中國投資者近年來在海外市場愈發活躍。精明的投資者正在海外房地產市場尋求機遇,為過去幾年在中國積累的財富尋找多樣化的投資渠道,確保穩定的投資收益。
追捧成熟區域房產
機構研究表明,中國資本主要的流向為歐洲和北美洲,最大的跨境投資是中國富豪對北美的房地產投資。
英國高檔房產經紀萊坊房地產經紀公司發現,中國、新加坡和俄羅斯是僅有的作為新興經濟體卻擁有較高房產投資額的幾個國家。中國富豪在海外投資時會優先考慮購買北美物業,其次為歐洲物業。“直接持有成熟區域房產猶如‘避風港’,因此最受超級富豪追捧。”
簡可亦認為,“目前,大部分的中國私人財富在海外市場的投資仍主要集中在市場成熟的英語國家,如英國、加拿大、美國和澳大利亞。而在這些市場的機遇被充分挖掘后,投資區域有望擴展到歐洲大陸和新興亞太市場。”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自2005年以來,中國對澳大利亞直接投資一直呈上升趨勢。到2012年,澳大利亞已成為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累計最大的接收國。而中國對澳直接投資的行業也正在悄然變化。過去六年,中國的大部分投資仍流向澳大利亞的礦產行業,但已開始向農業和房地產等其他行業轉移。
今年2月,國內知名房企碧桂園斥資7300萬澳元(1澳元約合5.78元人民幣)購買了位于悉尼西北部的一處開發用地,瞄準澳洲的高端住宅市場。而在此之前,中國的大型開發商早已在澳大利亞房地產市場進行了大量的投資,以滿足中國投資者對澳洲房地產的需求增長。
美、英、澳最受青睞
國家統計局最新發布數據顯示,今年一季度,全國商品住宅和土地市場均出現成交持續下滑的態勢。與國內樓市量價成交連月下滑相反,海外購房熱近年來卻是高燒不退。
高力國際數據顯示,2013年中國跨境房地產投資總量已由2008年的約6900萬美元(1美元約合6.16元人民幣)增至逾160億美元。其中,房地產投資占超高資產凈值人士投資組合的24%。
美國、歐洲等地房產正成為企業及個人出海置業的新目標。記者了解到,動輒數十億美元的投資正催生海外“購房”市場。近期,復星國際宣布從摩根大通手中以7.25億美元買下紐約地標之一的第一大通曼哈頓廣場大樓,綠地集團投資10億美元購入美國洛杉磯中心區大都會項目,中國第一大地產企業萬科也與鐵獅門于舊金山市中心合資建設兩幢高層公寓……
除了通過合作開發,中國房企已頻頻出手直接拿地。2012年9月,鑫苑置業宣布以5420萬美元在紐約布魯克林購地,并用以打造獨立的住宅物業;廣州富力于隨后的2013年以14億美元在馬來西亞購得6幅地塊;綠地在洛杉磯市區建造物業項目進入美國市場,并通過合資方式在布魯克林建造總建筑面積約60萬平方米的項目等。
“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以后,倫敦和悉尼仍是首選,但投資者開始將他們的興趣范圍擴展到美國,特別是紐約、舊金山等門戶城市。”高力國際中國區調研部董事謝靖宇認為,過去五年以來,美國、英國及澳大利亞已成為最受中國跨境資本青睞的投資地點。
中國社科院歐洲研究所經濟室主任陳新認為,市場投資需求升溫、目的地國家降低門檻,以及子女教育、理財升值等個人需求,均是中國海外購房熱升溫的主因。
跨境房產投資進一步升溫
從目前來看,2014年中國跨境投資依然持續升溫。專家認為,人民幣進一步升值預期,以及持續增加的房地產收益需求,將進一步加快中國跨境投資額的增長。
在國內房地產調控從嚴并放寬海外投資的政策環境下,房地產依然將是跨境投資主力。高力國際預測,2014年中國跨境物業投資有望超過300億美元。
萊坊調查也顯示,超過40%的私人銀行和財富顧問受訪者表示他們的客戶去年增加了物業的投資比重,47%的受訪者預期有關比重在2014年會進一步增加。簡可表示,“中國私人投資者在房地產領域的投資眼光更長遠,他們普遍可以接受當前略低的投資回報。由于房地產領域的投資通常是資金安全的投資渠道,同時也是有形的資產投資,其已經展現的巨大的潛在升值優勢,讓中國投資者認為海外房地產投資比其他類型的投資更容易把控,因此未來投資海外的趨勢還會持續。”
然而,業內人士提醒,在未來幾年里,隨著中國跨境投資模式日趨多元化,個人投資者需防范風險、量力而為,在投資之前,要了解當地市場及法律規則,同時,我國的市場中介及法律保障機制也有待完善。
萊坊認為,就2014年的投資風險而言,香港和新加坡兩地的風險最需關注。“這兩個城市的房地產市場在過去12個月達到頂峰,現時豪宅價格跌幅加快,而且美國息率變化對兩地市場影響甚大。一旦美國比預期提早加息,將令這兩個處于調整期的市場重創。
]]>高盛、摩根士丹利近期的金融衍生品詐騙樁樁丑聞令投資界震驚,無獨有偶,中國富豪們通過境外銀行理財不但上億身家賠得干干凈凈,更欠下銀行巨額債務。這些被血洗的投資客,不乏在資本市場翻手云覆手雨的精明玩家,現在卻只能被這些境外投資機構痛宰。
國際上將打折股票等金融衍生品稱為“金融鴉片”,如“雙利存款”是匯豐銀行的一款產品,推銷時說是存款,實則是一種期權產品,風險極高。匯豐根據文化差異的不同,特設此產品,且與儲戶簽的是存款確認函而不是期權確認函,讓內地投資者從字面上理解就是一種存款方式,結果遭到瘋狂血洗,無數儲戶的巨額財產一夜為空。
還應說一下KODA(Accumulator),這是一款跟股票掛鉤的風險極高的復雜金融衍生品,即“股票累計期權合約”,其特點是收益有限風險無限,在香港被形象地解讀為“I Kill you later(我遲早會殺了你)”。2007年香港的GDP總量才1600億美元,但當年國際投行在港售出的累積期權合約總值高達1000多億美元,一半以上賣給了內地投資者,特別是民營企業家和企業高管群體。上海商人金京2007年“購買1000股股票”,最終卻被“吸走”了上千萬資產;匯豐銀行北京燕莎支行張姓理財主任忽悠受害者方先生,不詳細介紹產品,連合同都不給留,在簽訂合同時還借口文件沒裝訂而故意散落一桌,只是不時抽出一張讓方例行公事地簽字。后來方先生才明白,當初的“雙利存款”被偷換成了“雙利理財”,方起訴匯豐索賠600萬元。
受害者還有賴建平、郝婷、金亮、碧桂園老總、榮智健及中國東航等,前中國證監會首席顧問梁定邦被花旗追討970萬港元,令碧桂園慘輸12億人民幣的是其與國際投行美林簽訂的股價對賭合約,當67歲的中信泰富董事局主席榮智健在辭職函上簽下名字時,擊垮這位商界奇人的是一種對賭澳元的外匯累計認購期權,他的巨虧已超過150億港元,而且根據杠桿效應損失還在擴大。
KODA產品苦主多來自本港或中國內地,香港私人銀行主要從內地的分行營業部或直接在香港賬戶中獲得這些人的信息,幾乎所有苦主都是帶著對外資銀行近乎仰慕的信任而購買了這些當時自己根本摸不清門道后來退還退不掉的理財產品。自2008年下半年以來,境外金融產品理財在內地引發的維權問題引起普遍關注,一些知名外資銀行如星展、花旗、荷蘭、恒生、瑞信、渣打等皆因此卷入旋渦。
《證券日報》
8000萬理財卻倒欠星展銀行9000萬
2012年5月7日,香港首宗受害者控告銀行不良銷售Accumulator案在香港金鐘高等法院開庭。如果不是金融海嘯,許多客戶或許至今也不知道這是個什么東西,更不知道理財經理已為他們購買了這樣一款產品,直到銀行來了催款通知才發現“事兒鬧大了”。存入8000萬最終卻倒欠星展銀行9000萬的北京郝婷女士算倒霉到家了,然而,遭受這樣痛苦的僅在北京大成律所登記委托的就有十幾人,多為房地產、國際貿易或實業方面的大佬,少的欠幾百萬,多的千萬甚至上億元。“股票累積期權合約”是為期一年的投資合約,每份最低100萬美元,當掛鉤股票股價在終止價與行使價之間時客戶須每天以行使價購進股票,當股價漲了5%達到合約終止價時合約即解除,收益極有限,而當股價低于行使價時客戶必須每天購進雙倍數量的股票。不是專業投資者的客戶當初如果知道了這些誰還會買這東西?
看客戶如何掉進星展銀行虧損陷阱
星展銀行香港分行的客戶理財經理先讓內地客戶在境外注冊離岸公司,再在星展行開戶把資金轉入,這樣“境外資金”就不歸中國法律管了。每賣出1個億個人可提成150
萬的理財經理們隨后便不斷向投資者推薦“打折股票”,并承諾絕對安全隨時支取。牛市時該合約確能為客戶買到打折股票,但該合約熊市時的虧損在投資期限內斬也斬不斷,客戶的資金很快就會虧光,而合約規定此時客戶必須每天雙倍吸納股份直到一年期滿,銀行允許透支并提供貸款,最終使客戶欠下巨債。香港法律規定該合約只能向“專業投資者”銷售,門檻800萬港元,由此銀行方享有核準豁免權,而投資者自擔風險不受保護。購買了該合約的內地普通投資者由于資產“達標”,外資銀行“自然”稱其為專業投資者而免責,可是不但未將“專業投資者”應擔的風險告知,反讓客戶誤以為“被成為”專業投資者可享受更多的優惠,由此無法得到監管部門的保護。
《華夏時報》
巨虧5000多萬投資者首次告倒銀行
最近一起因理財產品巨虧引發的曠日持久的訴訟案以銀行敗訴并賠償原告5300多萬元而告終,該事件成為中國投資者維權路上的重要里程碑。山東人宋文洲一直以為將以第一個在日本主板上市的外國企業家身份而留名,但如今卻發現更以維權者而成為新聞人物:金融危機以來眾多客戶因理財產品巨虧而與銀行發生的訴訟中他成了第一個獲勝者,且獲賠金額高達5321萬元。作為日本上市公司軟腦集團的創始人,2008年他擬將部分資金短期投資,咨詢時一家外資銀行理財經理極力推介幾款結構型產品,并承諾基本上可以隨時贖回,利潤比較好。而且,從產品說明書上看也可提前贖回,他放心地以6400萬元購買了該銀行“聚通天下”代客境外理財系列的股票掛鉤可轉換結構型投資產品。3個月后,宋按計劃想將這筆投資贖回,但銀行方面將客戶指令一拖再拖,更令他想不到的是隨即被明確告知這個產品不能贖回。之后一年多,宋購買的該款理財產品巨虧5000多萬元,本金只剩個零頭。經過使他心力交瘁的法律程序后,二審最終裁決銀行違約。然而,該外資銀行還有“暗招”,宋后來查詢賬戶時又發現名下還有400多萬元的理財產品余值不翼而飛,他十分氣憤,發誓維權到底。 《理財周刊》
]]>地下錢莊:
財富分批洗白出境
對于巨額財富的海外轉移話題,富豪們向來避而不談。在眾多的財富海外轉移過程中,透過地下錢莊“洗錢”出境是一種極為便捷的途徑。
地下錢莊是民間對從事地下非法金融業務的一類組織的俗稱,是地下經濟的一種表現形態。地下錢莊在國外也有多種表現形態。在美國、加拿大、日本等地的華人區稱為“地下銀行”,主要從事社區華人的匯款、收款業務。類似地下錢莊的組織機構在亞洲還有很多,一些地下錢莊甚至已發展成為網絡化、專業化的地下銀行系統。地下錢莊經濟的繁榮,為中國富豪向海外轉移資產提供了一條穩定的洗錢出境路徑。
作為金融服務的非法中介機構,富豪們可以隨時將規模不等的人民幣資產交給地下錢莊并支付相關“手續費”(從萬分之三到百分之幾不等),而地下錢莊則可以通過境外合伙人將對應外匯打入富豪的境外賬戶。
對于轉移財富而言,地下錢莊手續簡單、快捷,資金周轉快,而且能夠逃避銀行、稅務、工商等部門的監管。通常情況下,富豪通過地下錢莊兌換或者轉款,幾分鐘內就可完成一單。由于地下錢莊非法經營活動較為隱蔽,通過地下錢莊分批次洗錢出境的數量和資金吞吐量難以準確統計。但從國內外破獲的類似案件中可知,一個較大的地下錢莊每日資金流水多達上千萬元也并不稀奇。
隱秘操作轉移財富
世界上一些國家和地區(多數為島國)近些年紛紛以法律手段制訂并培育出一些特別寬松的經濟區域,這些區域一般稱為離岸法區。而所謂離岸公司就是泛指在離岸法區內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國大陸,包括企業家、商人、高級管理人員、演員、作家等在內的富豪群體熱衷于注冊屬于自己的離岸公司。這是因為,所有的國際大銀行都承認離岸公司,并愿意為其設立銀行賬號及財務運作提供方便。而在運作的過程中,一方面這種離岸公司可以幫助富人群體減少納稅額度,另一方面,離岸公司不受外匯管制,這也可以使他們的海外投資、轉移財富計劃更為隱蔽和自由。
英屬維爾京群島是世界上企業注冊數量最多的三大離岸公司注冊地之一。有數據顯示,全球注冊的離岸公司有70多萬家企業,其中50多萬家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注冊。而在這50多萬家離岸企業中,有20多萬家公司與中國有關,占英屬維爾京群島離岸公司的40%以上。
富豪群體通過離岸公司轉移個人資產十分便捷,通常來說,在得到公司注冊代理機構出具的證明后,離岸公司的設立手續一般可在24小時內完成。而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注冊一家離岸公司,最少只需要交納300美元的費用,最多也不過1000美元,這對于身家動輒幾億甚至上百億的富豪而言,實乃九牛一毛。
“出逃”富豪財產
海外轉移方式趨極端
在中國“出逃”的億萬富豪當中,廈門遠華案主角賴昌星是當之無愧的王中王。據2010年福布斯“出逃”富豪榜單顯示,賴昌星以250億元人民幣的涉案金額名列“出逃”富豪第一位,比排名第二的仰融(華晨帝國的締造者,涉案金額70億元)多出180億元人民幣。
由于時刻有可能被遣返回國,賴昌星的上百億身家也存在被罰沒的可能。為了最大限度的保護其身家,2006年,賴昌星與其妻曾明娜離婚,并將巨額財產轉移至曾明娜名下。 據熟悉移民及難民事務的律師指出,賴昌星離婚之后,如果他要被遣返,他的財產不會被全部沒收,他會把他的財產轉移到妻子名下。另外,離婚之后即使被遣返,曾明娜及其3名子女也不會被同時遣返。
仰融曾經是中國資本市場的一個符號。作為一個身家70億元人民幣的“出逃”富豪,仰融財產的海外轉移未動一兵一卒,他的運作手法是首先將國有資產拿到海外上市,再通過一翻資本騰挪后將國有資產私有化。2002年10月18日,遼寧省檢察院以涉嫌經濟犯罪為名批準逮捕仰融,仰融被迫出走美國。但是,由于“華晨系”部分國有資產已在仰融出逃前完成海外轉移,并在股權結構上作出調整,因此仰融出走美國后,包括香港遠東金源(原名圓通控股,1188.HK)等在內的海外資產已劃歸仰融個人所有。這也是仰融能夠以70億元人民幣當選“出逃”富豪第二名的原因之一。
仰融:被指國有資產海外私有化
中國富豪階層數量驚人
作為人均GDP只有3677.86美元(2009年)的發展中國家,中國與歐洲、美國、日本等國相比已然存在著巨大差距。但在億萬富豪的數量比拼上,中國似乎優勢明顯。 據《2010胡潤財富報告》顯示,截至2009年底,中國內地有87.5萬個千萬富豪和5.5萬個億萬富豪,其中千萬富豪同比增長了6.1%,億萬富豪則增長了7.8%,與同期的GDP增速相得益彰。盡管如此,胡潤仍然十分“樂觀”的表示:“還有很多超級富豪潛在水下,不被我們所看到。”根據波士頓咨詢集團在去年12月份發布的報告顯示,中國已有67萬個家庭擁有百萬美元以上的資產,位列全球第三位,僅次于美國和日本。王義
]]>多達數百的中國存款人正準備起訴有關外資銀行,追討其因購買銀行推銷的投資理財產品而損失掉的百億財富。
血淋淋的數字:
* 碧桂園投資國際投行美林的金融衍生產品巨虧12億元人民幣,中國女首富楊惠妍身價大幅縮水。
* 中信泰富投資外匯累計認購期權金融衍生產品,巨虧超過150億港元,榮智健辭職。
* 新加坡富商黃鴻年巨虧超過46億元起訴花旗集團新加坡私人銀行。
* 僅在2007年,整個香港金融市場成交的累積期權合約總值就在1000億美元以上,涉及到星展銀行、渣打銀行、荷蘭銀行、匯豐銀行等多家金融機構。估計投資該類產品的中國富豪總損失數百億元以上。國企投資金融衍生產品出現的浮虧超百億。
東亞銀行被訴案
自2008年下半年以來,許多購買了外資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者虧損嚴重,渣打銀行、東亞銀行、星展銀行等外資銀行都因為理財產品而與客戶引發糾紛。讓我們來回顧一下主要事件:
日前,客戶王先生與朱女士將東亞銀行告上北京市東城法院,起訴該行理財產品銷售時夸大宣傳,而目前產品凈值已浮虧85.58%,給客戶造成巨大的賬面損失。據王先生介紹,他和朱女士2007年9月購買的這款產品,購買金額分別為12.8萬美元和1.4萬美元。當時銀行廣告稱該產品“首月即支付年收益率30%的固定收益;除獲取固定收益外,更有機會賺取紅利收益,最高年收益率可達33%;特設可轉換條件,提供回本或獲利的機會,大大減低虧本的風險”等。客戶經理甚至對王先生表示,該款產品在短期內結束的可能性為98%,所以他們估計的匯率損失為2%,基本不會影響正常收益。而目前賬面浮虧85.58%。 朱女士認為,銀行在向其售賣理財產品時隱瞞風險,用“固定收益”誤導客戶,宣傳上存在故意夸大收益的行為。另外,產品浮虧后,客戶提出止損建議,銀行未積極有效地控制損失。據此,她起訴銀行,要求解除雙方的理財委托協議,銀行返還其理財金。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
渣打銀行被訴案
上海投資者王女士因購買渣打銀行理財產品導致虧損,已向法院提起訴訟,該起案件4月10日在上海盧灣區法院開庭審理,這是國內首起開庭審理涉及外資銀行理財產品虧損的案件。 王女士在2008年投資1000萬元購買了渣打銀行一款名為“金通道環球投資系列”的理財產品,該產品包含了16只海外基金供投資者選擇組合。3個月后1000萬元的資金已經虧損將近300萬元。王女士想把剩余的約700萬元資金提出來,但“渣打銀行拒絕了提現要求”;直到這時,王女士才發現自己購買的并不是所謂“基金”,而是渣打銀行的一款結構性產品。
王女士表示,在虧損之后她才發現“原來渣打理財產品存在很多問題”。她稱,這些問題包括渣打銀行銷售人員在銷售時只強調了該款產品投資基金的好處,但并未向她強調購買的實際上是結構性產品,而且她也并沒有獲知該產品為期一年,不得提前取現。王女士希望通過司法途徑進行解決,并為其他類似案例提供借鑒。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個案。據了解,目前已有一百位左右的渣打銀行理財產品購買者組成了集體投訴團隊,在深圳、北京、蘇州等地針對渣打銀行理財產品存在的問題進行投訴,原因都是購買渣打銀行理財產品引發巨虧,并認為產品銷售環節存在欺騙行為。深圳一位投資者告訴記者,渣打銀行理財銷售涉嫌欺詐。“我購買的一款產品宣稱無懼漲跌,但最后卻深度虧損。渣打銀行是否應該承擔欺詐或者是誤導的責任?”這位投資者說,他已經聘請了代理律師,準備提起訴訟。
富商黃鴻年巨虧46億元
起訴花旗集團私人銀行
黃鴻年在香港素有“股市金手指”之稱,其在起訴書中稱,花旗私人銀行多次給予他不準確的交易信息。因為花旗集團的追蹤和控制系統有問題,無法準確追蹤并記錄他的投資情況,這使他去年在外匯及債券交易中巨虧超過46億元。
星展銀行起訴內地投資者,
客戶或反訴銀行
北京二中院于2009年4月底結束了星展銀行和內地客戶的第一場庭審。由于投資KODA私人銀行高端理財產品,多位內地富豪分別被星展銀行起訴至香港和北京的法院,要求及時還清幾千萬甚至上億銀行欠款。星展銀行對大部分內地客戶的起訴是在香港進行的,因為其主合同是在香港。而對個別的內地客戶,銀行以擔保為名,要求投資者承擔擔保責任。在北京被訴的幾位客戶正聘請律師搜集證據準備反訴。
細節回味
郝婷和賴建平的真實故事:數千萬身家灰飛煙滅,倒欠銀行巨額債務。
2007年8月,北京的郝婷在香港星展銀行開設了賬戶,銀行的投資顧問向她介紹一種全新的投資理財產品KODA,通俗說叫打折買股票,可以以小博大,周轉快,防御風險。這個產品是私人銀行專門給大客戶準備的,別人還拿不到這種東西。每天低買20%,然后可以同時做高拋。但是短短幾個月之后,她賬戶上的8000多萬資金卻化為烏有,而且還倒欠星展銀行9000多萬。郝婷表示:“兩個月的時間,8000萬就變成-9000萬了,好象做夢一樣,這么多年的辛苦,這么多年的積蓄,就這么一下沒了,并且沒的莫名其妙,你不知道它是怎么沒的。”
遭遇類似虧損的還有北京律師賴建平,他在香港荷蘭銀行投資2000多萬港元如今不僅一分錢不剩,還倒欠荷蘭銀行200多萬港元。賴建平認為自己“被騙了”。荷蘭銀行存在“故意欺詐”行為,比如:將“推銷員”“股托”身份扮演成“私人投資顧問”身份,騙取信任;將銀行與客戶的對賭關系描述為“銀行只是中介方”;故意欺騙不給中文開戶文件,卻聲稱提供了中文;明知其不是專業投資者卻故意選擇為專業投資者;故意將高風險衍生產品描繪為低風險“穩健投資”;任意操控保證金比例等核心游戲規則等等。
很多虧損都緣于銀行推銷的一種叫KODA的投資理財項目,KODA的全稱是Knock Out Discount Accumulator,也被稱為Accumulator,譯為累計期權,這是一種極其復雜的金融衍生產品,它可以和外匯、股票、石油期貨等掛鉤,通常合約期為一年,設有取消價及行使價,在一年的期限內以低于現時股價的水平為客戶提供股票。KODA有四個特性:1.買入股票的行使價往往比現價低10%-20%;2.當股價升過現價3%-5%時,合約自行取消;3.當股價跌破行使價時,投資者必須雙倍吸納股票;4.合約期一般為一年,投資者只要有合約金額40%的現金或股票抵押即可購買,因此這一產品往往帶有很高的杠桿性。假如說股票跌到一塊錢了,你還得一年每天買下去,每天得花8塊錢一股來買,雙倍的買,不光雙倍每天買,而且一直要買一年。此類復雜衍生產品給投行帶來很多利潤。
據專業理財規劃師分析,銀行在金融市場上購買國際知名投資銀行發行的期權,然后再和保本的固定收益票據組合,形成名目繁多的結構性理財產品。這并不是直接投資,實際上銀行與客戶簽訂了對賭協議,銀行利用豐富的專業知識,通過格式合同條款約束投資者,侵蝕客戶本金,從而獲利。以某代客理財產品為例,該產品的客戶收益不和平均收益掛鉤,而是關聯在表現最差股票上。股票上漲代表客戶利益方向,但是當表現最差股票達到初始價位96%,合同規定自動終止,銀行給自己做了“止損”。當股價跌破初始價位85%,銀行可以不付息占用客戶資金,跌破65%,觸發不保本警戒線,銀行可以不還本金。此前被選中的最差股票是匯源果汁,該股票在2007年9月7日港股牛市沖頂時期卻一路逆大盤下行,但其基本面綜合排名卻位居第三,不得不讓人懷疑是有人根據自己利益在壓抑股價。不過,也有私人銀行人士抱怨,許多客戶在投資前,都非常清楚產品設計的理念以及存在的風險,只是當出現虧損的時候,就否認當初自己對產品的了解,并指責私人銀行沒有進行充分的解釋。事實上,銀行與投資者處于信息不對稱狀態。銀行缺少第三方的有效監督,比如對資金具體流向和投資明細的披露,客戶無法了解自己資金的實際操作情況。銀行在投資者不知情下利用投資者賬戶進行投資,也不能提供充分的交易信息和風險信息,最終出現糾紛。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肖金泉認為:一些比較大的金融機構給客戶設計出KODA產品,和客戶是一個博弈關系。銀行和客戶簽了協議以后,實際上在賭,賭石油或者期貨的價格或者股票的價格增長或是下跌。在一般人的概念中,Accumulator就是通過這些私人銀行購買一些優惠打折的股票,同自己在證券市場上操作并無本質區別,然而事實上卻并非如此。這些投資Accumulator的客戶存在賬戶里的資金,并沒有直接用來購買市場上的股票。而客戶存在銀行里的錢實際上已買這個金融衍生產品的保證金了,就是說根據你的資產狀況他會給你放大,放大就是你購買的數額。許多投資者對這種金融衍生產品的風險并不了解。大部分人僅知道產品的收益,而不知道它的巨大風險。在杠桿的作用下,假設你的賬戶里有1000萬元,那么你的合約數值就會高達五六千萬,在收益放大的同時,風險也隨之放大。以至于很多億萬富翁掉進去以后,一生的積蓄由于購買了這個產品不僅血本無歸,甚至變成需要重新創業。
獨立經濟學家謝國忠認為:中國國內投資Accumulator的人數遠遠超過香港。規模非常大,可能中國大部分有錢人都做了這個。這種金融衍生產品不僅對投資者有巨大的吸引力,同樣也吸引著發行這些產品的國際投行的銀行家們。比如說你有1000萬美元,我讓你買一億美元面值的Accumulator,投行那邊的收入是5%,那就是500萬美元,個人收入一般是30%,那就是150萬美元。所以激勵機制到了一定份上,連朋友都可以賣了。Accumulator在2007年養活了在香港的國際投行,當時香港最有錢的員工就是那些歐美銀行的私人銀行家們,當投資者損失慘重欲哭無淚的時候,這些拼命推銷Accumulator的私人銀行家,卻在享受著天堂般的生活。幾千萬美元的獎金的人有不少,幾百萬美元的更是多如牛毛。
美國康奈爾大學教授黃明認為:長江商學院的數十個學生都購買了和郝婷一樣的KODA產品,這些人絕大部分都是國內的民營企業家。最近有一批國有企業蒙受了巨額的衍生產品的虧損,也是做非常復雜的衍生產品,和郝婷做的這種復雜衍生產品非常相似。投行是盡量地想兜售這種復雜的衍生產品,它們有很大的激勵機制,尤其它們的衍生產品銷售員,他的獎金和銀行的利潤掛鉤,在復雜衍生產品上它們賺得越多,這些銷售員的獎金也拿得越多。
香港保障投資者協會會長呂志華:內地的受害者只是冰山一角,實際上可能是有很多還沒有暴露出來,而且有一些受害者可能不想給人知道他自己是受害者。累股期權在2007年最高峰的時候,整個市場應該是超過6000億的。香港的GDP總量也才1600億美元。凡內地投資金融衍生產品的人數要多得多,特別是那些在香港開有賬戶的富裕階層和民營公司,基本上都參與了金融衍生產品的投資。
北京工商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所長胡俞越:國內投資者對于高杠桿的結構性衍生產品并不熟悉,不排除國際投行等各種力量到大陸來忽悠投資者。私人銀行、國際投行在趨利動機下對風險揭示不足,卻單方面強調高收益,這也是誘發投資者投資的一個重要原因。
銀行方面反應:態度強硬
在收到星展銀行的催款通知書時,這些內地客戶的第一反應就是聯系其客戶經理,但是原本“親密無間”的理財顧問此時要么杳無音訊,要么一問三不知。
實際上,星展銀行方面也曾經向內地客戶提出和解協議,即再向客戶提供貸款用于執行Accumulator合約中雙倍購入股票的條款,如果股票市值回升,客戶就可以挽回一定的損失。但是一旦接受了這份和解,客戶就得放棄追究星展銀行責任的權利,但是認為受到了“欺騙”的內地客戶并不能心甘情愿接受這樣一份自己承擔責任的協議。
最后,星展銀行方面向法院起訴追討債款。
為什么這樣的官司難打?為什么說外資銀行早就設好法律陷阱?一位資深律師給我們揭示了其中的“門道”,這對于廣大投資者有著很大的啟發和警示。
教訓之一:這些客戶在外資銀行香港分行中的資金,是通過離岸公司的賬戶轉入銀行的,已經屬于境外資金了,無法在內地對有關銀行進行訴訟。
教訓之二:香港監管機關把Accumulator的投資者視為專業投資者,因此相對于普通投資者其受到的監管保護會更少。
教訓之三:客戶與銀行發生的糾紛需要到香港法院解決,但外資銀行與香港各大熟悉金融的律所早就關系深厚,因此內地客戶無法委托這些律師事務所對相關銀行提起訴訟。而其他律師事務所對于金融衍生品業務并無深入研究,因此內地客戶在香港本地很難找到合適的律師打官司。
面對外資銀行的強勢,許多投資者都感到無助。有專家指出應圍繞“四大質疑”展開辯論,才可以把問題的實質討論清楚。
質疑銷售境外基金是否違規
外資香港銀行的銷售人員在大陸銷售該產品(跨國銷售金融衍生產品)是法律明文禁止的。跨國銷售金融衍生產品合同應屬無效。
質疑是否瞞報風險誤導客戶
投資者稱許多原本應有的銷售程序都被架空。按照銀監會規定,投資者購買產品前需要進行風險測試。但外資銀行的客戶很多都沒有做,而且用各種謊言騙取客戶簽名。有些做了通不過,后來私自修改了才通過的。更讓人難以置信的是,有投資者稱,外資銀行理財經理為了能夠讓客戶符合購買理財產品的標準,甚至幫客戶偽造資產數額。一位投資者稱,他投資的10萬美元已經是傾盡所有,但理財經理幫他做的賬顯示他有100萬美元總資產!
質疑信息披露不充分
渣打有意把它自己的理財告敗歸咎于投資者心理不成熟、投資經驗缺失等,實際情況并非如此。為什么投資者在股市投資失敗,卻沒有紛紛投訴證券公司?外資銀行在銷售產品時是否向投資人詳細介紹了這個產品的風險,履行了告知義務和風險提示義務?這些外資銀行讓客戶簽署協議時,是十幾頁甚至幾百頁密密麻麻的純英文文件,而這些銀行在給這些客戶發催款通知單時,卻是字跡大大的純中文文件。中國客戶在簽署密密麻麻的英文合同時,很少有中國客戶看懂了它們的那個英文合同。以客戶不懂英文就在上面簽了字作為履行了告知義務的證據是否公平?
質疑銀行涉嫌與客戶對賭、理財產品“有毒”
以購買某外資銀行理財產品為例,這一產品居然是投資美國的基建股票,并且是受次貸危機影響最大的股票,產品從開始到現在一直都是零收益。這里有外資銀行集團內部關聯交易、故意轉嫁對沖有毒產品損失的嫌疑。KODA作為一款“股票累積期權合約”,投資者在銀行的幾百萬甚至上千萬存款其實等同于保證金。銀行向你銷售這個產品的時候,它并沒有到市場上真正把這只股票給買回來。而是投資者跟銀行買了一個合約,這個合約實際上是一個對賭的合約,即跟簽約的銀行在對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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